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焊接工艺的评定规则有哪些?
(1)不同焊接方法的评定结果不得互相代替.
对接焊缝的要求进行补焊.补焊前宜将焊接处预热至100-150℃.对承受动荷载的结构尚应将补焊焊缝的表面磨平.
双面盖板补强法.补强盖板及其连接焊缝应与构件的开裂截商等强,并应采取适当的知接烦序,以减少焊接残余应力和焊接变形.
2)对孔洞类缺损的修补.应将孔边修整后采用两面加直在板的方法补强.
3)当构件的变形不影响其承载能力或正常使用时,可不进行处理;否则应 根据变形的大小采用下列方法处理:
①当变形不大时,应先处理构件的其他缺陷,然后在部分卸载的情况下,宜采用冷加工法矫正;若采用热加工矫正时,其加热温度对调质钢应不大子590℃,对其他钢种应不大于650℃。钢材的加热温度高于315℃时,应在空气 中自然冷却,禁止用浇水等方法加速冷却.
②当变形较大,且难以矫正时,应采取加固措施或更换构件.